平明楚山孤

您好,东西很杂,很多东西请自行忽略。
不推荐您点击关注,在下吃的cp又杂又冷,同圈的可能小于0.01
善用tag就足够啦
我是ky(润滑剂的那个ky),语废致歉。
对我来说可能写文比聊天更有用。
我是真的不会聊天∠( ᐛ 」∠)_
……哦但是我容易坑
各种同人码字中……
背景是熊爸和蓉妈
写过的cp:优散(主力) 天使武 锋凡 炎忍
高三啦 基本处于停更状态
头像是枫总给我画的w

【楚留香|家园】千年

*我在江湖有个家
*武当内销注意
*写了自己设想的故事 顾朝歌&江夜 

我背着朝歌,一路拾级而上。

风雪迎面呼啸而来,我竭力将他护在身后,侧头确定他还被斗篷护得严实。

他温热的鼻息吹在我的后颈上,就这么毫无防备地靠在我身上沉睡,我晃了晃他。

“朝歌,醒醒,到家了。”

“……嗯?”他含混不清地回应我,镇玄衫袖口的黑金刺绣蹭着我的侧脸,我不禁莞尔。

“嘶……”他睡眼朦胧地从我背上滑下来,一边跺着脚将手指呵在唇边,温热白雾自他指缝间飘散开来,一边嘟哝道,“江夜你怎么找了这么个地方……咱们又不是华山那群小子,穷得叮当响,只住的起阴寒之地……要我说,江南那地方多好啊,山清水秀,姑娘也水灵,至于跑这冰窖里来吗?”

我笑着摇头,解下我重阳衫上的雪白毛领把他口鼻掩住,只留出眉眼,无意中瞥到他额心的鲜红小痣。

及冠的人了……怎得愈大生的愈发玲珑,跟个小姑娘似的。

“好了,别贫了。”我自然不会去驳他,也更不敢告诉他光是为这块地皮我就掏了六十万银子,只道,“等你住惯自然会知道这枕雪居的好了。”

“切。”他扭过头去,摆明一副懒得理我的态度,惫懒地伸过手腕来让我牵住,自己眯着眼打瞌睡,我看着生怕他一个踉跄栽倒,揽着上他和我同样高度的肩带着走,听见他小声嘟哝一句“不如直接背着算了。”

嘿,我就不该惯着这小子。




屋子就在前面了,我还没来得及雇用人,想来也不会有人为我那微薄的酬薪愿意大老远上这雪山上来,故一应家务都要自己来收拾。

这倒也好,我带着朝歌这么大老远从武当下来,不就是图个清静,省的被武当来来去去的香客扰了清梦吗?朝歌性子贪睡却一向浅眠,连清晨后山乌鸦拍翅膀的声音都能惊了他,裹着蚕丝被坐在那里愣半天缓不过神来,更何况每逢祭祀吉日便一齐拥上山来的善男信女们。

我把他牵到屋子里,安抚地将我睡得昏天黑地的小师兄安置在晌贪欢床上,自己径自去一旁点炭鉴烧水。

玉簟秋暖黄的光芒氤氤地漫开来,与铜炉内微红的炭火一齐烘热了整个房间,我转身去取下了门帘,转头一看,顾朝歌那家伙正半迷糊地抱着我塞给他的毛领歪在床角,见我望向他,懒懒地冲我抱怨道:“江夜你这是弄了个多穷酸的地方,怎得还没师父的书房大。”

“……”我真想给这娇生惯养的小师兄插一头斩无极。

武当是富,富得就差给地面的青玉砖镶金边了,可我这次给他置宅也从未用过师门一分钱,大约只是出于一点私心罢了。

我见着长嘴铜壶里水热了,又待滚过三滚,便取了木盒中我从师父那偷来的君山银雾,笼着在炭火上略一干烧,便撒入紫砂壶中,八成烫的熟水如飘带一般斜斜地注入壶中,登时卷出一室沁鼻茶香。

顾朝歌闻到我这处的茶香,倒是打了个激灵,慢吞吞地拖着步子下床来,丝毫不顾武当弟子的高冷形象,盘腿坐在地毯上,手里捧着琉璃杯,杯中茶水泛起柔软的绿。他嗅着杯中蒸腾而起的茗香,垂下眼眸发呆,眼睫纤长。

这君山银雾是我们师兄弟自小喜爱的,一年产出极少,除了往皇宫里送,也就只有武当山上有了。

我俩就这么一人捧了一杯热茶,相对着坐了许久,也许是半柱香的时间,也许是一柱。窗外风雪呼啸而过,连带的整座屋子都开始轻微摇晃。

“好了,早些歇息吧。”我起身拢了拢铜炉中的炭火,温言道,转身点燃了香炉里的沉香木,转眼便见他褪了外衫,钻进被褥中。

“江夜你怎么弄了两张床……我们不是从小就一起睡的吗?”他在被窝里懒洋洋地拱了拱,露出半个脑袋看我,连镇玄冠都没摘,生生蹭得一头毛躁。

“别嫌弃了,睡吧,”我吹熄了玉簟秋的火光,收拾好躺去他旁边,伸手给他掖了掖被角,“想一起睡的话我明天做张大床,周围有不少上好的雪松。”

怀中突然一暖,朝歌不知何时趁我不注意弄了个汤婆子塞进来,冷热倒是刚刚好,不至烫人,却也烘得一被干暖。

我讶异地看他,他装作已经睡着了,月光将他眉目照得一片明净。




我先前说他住惯便知道此处的好,自然不是在空口说白话,当然也是因为我买不起中原那种最昂贵的地皮。

此处地势极高,望向头顶澄空如洗,千万星子与终年不化的积雪相互辉映,天地中散着荧荧微光上下浮游,令我想起武当后山的萤火虫。

传说武当后山有小孩儿捡都是假的,武当后山多的是乌鸦,多的是仙鹤,还有些鹿或是灵雀,都是天生地长的灵物,夏日的夜间则浮起满野的萤火虫,怎么可能有小孩儿捡,武当弟子虽一贯仙风道骨,却也有爹娘生养,也有人之常情,也有喜怒爱憎。

枕雪居周边,有冰湖也有暖泉。冰湖的颜色像极了朝歌眼眸的颜色,我常去那里闲逛,朝歌却不喜欢那里,也是,他生性畏寒,我却带着他来这里,是我的过错;暖泉在一座雪山顶上,我们有时去泡着聊天,催出体内的寒意。

枕雪居建在重重雪山怀抱中,我带着朝歌从一座雪山飞到另一座雪山,像我们从小做的那样,从太和桥出发,一直飞到武当对面的浮空山上。我们那时常常坐在浮空山无人的道观房梁上,看着武当山下渺渺的云烟,妄想透过云烟看见我们从未得见的人间。

现在我身处人间,却慢慢开始有点怀念那些在师门的日子。

我在我们的房檐下搁了几块蒲团,下雪的时候我和朝歌会坐在房檐下抱着手炉闲坐。他看雪,我看他。这里曾经是一片星野,雪落了下来,吹了我们一身。我看着他一头一身的晶莹雪粒,犹如身披璀璨星光。

朝歌尤其偏爱我在院里养的那几只小兔子,武当山上不太能见到这种小玩意儿,看他成天抱着几个团子爱不释手,我都疑心他是不是喜欢那几个小东西多过喜欢我,想开口说宰了几个小兔崽子开荤,却总被他瞪回来。


雪好大,朝歌趴在我背上睡着了,我怎么喊他都没能醒来。



我小心地把他僵硬的尸身从背上放下来,他镇玄衫雪白的里子被血染得紫黑,原本冻成一片冰晶,现下被我捂化,晕成一片,我想,我贴在重阳衫上的那处也染脏了。

“朝歌,醒醒,到家了。”我用温布擦拭着他俊秀的面庞,无意义地喊他的名字。

朝歌生性畏寒,我也不胜冷意,我们自小在武当仙山上长大,又怎么适应得了千万重雪山怀抱的住处。可我还是来了。

我把他藏在苍茫雪原之中,妄想能多留他几日,哪怕多一日也是好的。

权当作山中一日,世上千年。

评论(12)

热度(8)